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
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1983年11月17日经大连市建委批准成立,隶属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,负责对大连市行政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。现有职工40人,其中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人.高级工程师7人,高级会计师1人,工程师14人,大专以上学历32人,下设5科3室,即监督科、管理科、备案科、稽查科、财务科、投诉办、监理办和办公室。
近几年来,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真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国务院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》、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。在大连市建委领导下,以“十六大’精神为指针,本着对人民、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,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适应建筑业改革的需要出发,结合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,紧紧围绕强化政府监督职能。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这条主线,以法律法规为武器,规范建设市场行为,加大监督执法力度,充分发挥“政府监督、社会监理、业主负责、企业保证和用户评价”的质量保证体系的作用。一手抓执法、一手抓监督,加强日常监督与质量大检查相结合,在监督中坚持以监督管理为主,监、帮、促相结合。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基础上,重视发挥施工、监理、建设单位质量检查部门的作用,充分发挥质量否决权的作用,奖优罚劣,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完善地方监督管理法规、规定,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。
加强推广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在工程中的运用,使全市工程质量处于稳步上升态势,结构上的质量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。从1990年起,获辽宁省优质工程数量连续十三年名列全省前茅,有11项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(鲁班奖),涌现了一批国家建设部优秀小区和质量信得过的施工单位的典型。1996年以来监督站连续8年被大连市建委评为行业先进单位,连续多年荣获省优秀监督站称号。